2021年7月5日至8月4日,市城市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常州市古樹名木及古樹后備資源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社會各界對常州市古樹名木及古樹后備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征集工作得到了公眾的積極響應(yīng),征集期內(nèi),收到了廣大網(wǎng)民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的修改建議,市城市管理局對相關(guān)反饋意見進行了分析研究,對以下合理意見予以采納:
網(wǎng)友建議:《征求意見稿》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對損害古樹名木及古樹后備資源的行為有批評、勸阻和舉報的權(quán)利。”建議對于“損害古樹名木及古樹后備資源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批評、勸阻和舉報”并不僅是權(quán)利,而是應(yīng)當以“批評、勸阻和舉報”方式制止。
市城市管理局采納情況:同意采納,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對損傷古樹名木及古樹后備資源的行為應(yīng)當批評、勸阻或者向有關(guān)部門進行舉報。”
同時,網(wǎng)友提出的其他意見和建議,市城市管理局均給予了回復(fù)。在這次意見征集活動中,公眾積極參與,達到了預(yù)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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